战略合作协议书

时间:2025-06-29 18:06:17
战略合作协议书15篇

战略合作协议书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战略合作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战略合作协议书1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就日后相关房地产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拟订如下合作协议,以供双方遵守:

1、双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合作事项:

(A)甲方同意在其项目涉及乙方的服务范围时,优先推荐乙方给项目开发商;

(B)乙方同意在其推广项目涉及房地产策划及代理时,优先推荐甲方给项目开发商。

3、甲乙双方同意在合作项目中积极配合,互相提供宣传资料。

4、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及协议中任何条款与条件均属保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该等条款与条件。对在本协议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掌握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料、价格政策、各类宣传、培训与技术资料、市场策略、洽谈内容、沟通渠道,双方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之要求,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双方进一步保证其员工或关联公司不得将上述信息披露与任何第三方。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在本条款下的保密义务仍然持续有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任何一方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一保密信息,被披露方有权要求披露方赔偿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甲乙双方同意在彼此推荐之项目成功签订合同后,并于每收到该合同每一笔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收款方向对方支付该项目的顾问费,对方同时提供该笔顾问费收据。顾问费具体比例如下:

甲方向乙方推荐项目成功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该项目到帐收入金额的10%的顾问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顾问费总额最高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

乙方向甲方推荐项目成功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目到账收入金额的5%--10%的顾问费。具体比例视项目实际情况而定,必要时另行拟定协议。

若双方与对方所介绍的项目的合同提前终止,则合同签订方只需承担已确认收入并且核实到账之支付责任,对方除此之外不得要求其他任何赔偿,已付的顾问费不需退还。若双方需退服务费给项目签订方,则退款方有权扣除对方相应的顾问费用。

双方收款指定收款帐户如下:

甲方帐户: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帐户:

开户银行:

帐号:

6、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严重违背商业道德、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终止本协议。

7、甲乙双方的通知方式和送达:

(1)双方一致确认,双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送至本协议列明的收件方的下列通讯地址(或由收件方以书面通知指定的其它地址):

甲方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号码:

乙方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号码:

(2)一方发出的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应依照以下规定视作已经送达对方:

(A)如直接交付,在交付时视为收讫;

(B)如以快递发送,在快递签收之日视为一方收讫。

任何一方之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因任何一方疏忽通知而导致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发件方应在该速递文书回执(回执上有速递机构的印章或签字)上写明该文书的主题词(或其标题、文号)。

(3)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两年,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共同协商确认协议可以顺延。

(4)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现行法律。

(5)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战略合作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湖北省中医药教育的高等学府,乙方为中药制造的龙头企业。因应两会“大力发展中医药”的政策,为共同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的发展,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构建战略性合作关系。结合湖北中医药大学的教育、科技、人才和学科优势,及某某公司药业的行业核心优势,着重围绕乙方核心领域——某某领域进行实质性拓展,建立“产学研”三位一体的合作模式。就加强校企之间在教育、科技、人才等领域的战略合作,达到校企共赢,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共同推进产学研一体化、促进产业化。

(一)新药物及器械研发。乙方将利用其设立的总额为1500万的“某某公司某某科研究基金”为甲方在该领域有市场前景的药物研发、诊疗技术研究、医疗器械研究、保健用品研究提供定向资助。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要求,提供信息服务、技术援助和项目合作研究。

(二)项目开展。在乙方在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平台下,双方可利用这一平台进行产学研一体化项目研究,甲方根据乙方研究的实际需要和委托,抽调专业师资及优秀学生与甲方共同组建项目小组,负责专题项目研究,合力解决专业研究项目。乙方将为研究项目在研究条件及资金方面提供有效资助,并优先用其研究成果。

(三)学术调研。乙方将根据其工作需要,不定期提供相关管理和研究上的课题或市场调研,由甲方学生在学校指导下以团队形式承担,乙方将承担相关课题费。企业战略合作协议(四)资源共享。甲、乙双方将开放各处的研发资源(仪器、人员、信息、资质等)进行共享和进行共同研究,以更好的为研发工作服务。

(五)产业化发展。乙方以其生产、销售网络及其在资本市场上的运作优势和经验,来推进符合甲方发展的研究成果生成,促进其尽快产业化、市场化。

二、互为教学、实践、实习基地。

(一)学术交流。根据甲方教学计划的安排,乙方有义务按甲方的要求派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到甲方组织专题讲座,主题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结合乙方对人才再培训提高的要求,发挥甲方特有优势及学科门类较齐全的综合优势,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对乙方开展各种实用性人才培训,提高企业人员素质。

(二)实践学习。乙方以其经营资源为学校提供临床(专科)实习基地和教学实践、学生实习的基地。

(三)相互授信。为利于乙方更好的参与人才培养 ……此处隐藏14824个字……p>

第十三条、双方经营必须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未经另一方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另一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双方保证在联盟期间自觉维护另一方企业的形象及声誉,保证不做损害另一方形象及利益的事。

第十五条、乙方有权在联盟期间免费共享甲方办公资源(会议室、网站等)和公共关系部人力资源。

第十六条、乙方在联盟期间应邀可参与甲方集团内部活动,并担任集团相应职务。

第十七条、乙方保证在联盟期间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四个方面的统一,即:统一形象识别、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宣传口径、统一开户银行。

第十八条、乙方如需甲方参与经营业务,需向甲方申报项目,经甲方备案审批并向甲方交纳相应的项目管理费,在甲方的监督管理下方可开展业务活动,项目管理费由甲乙双方视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第十九条、甲方在联盟期间有偿为乙方制作网页宣传,并免费将此网页放置在甲方网站内。

第二十条、乙方有义务在协议终止后_____日内撤除甲方有关标识。

第四章:战略联盟收费及使用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受益时自愿向甲方交纳_____万元的费用作为战略合作费用。

第二十二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乙方须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战略联盟合作协议。

第五章:合作期限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协议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本协议。

第六章:协议终止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二十五条、任何一方希望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账务。

第二十六条、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内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二十七条、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及其附件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三十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签订地点为_____市。

战略联盟企业(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战略联盟企业(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战略合作协议书15

甲方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乙方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为建立长期的、稳定的、紧密型的合作伙伴关系,经认真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战略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相互明确对方为战略合作伙伴,且双方的合作具有排他性。

2、甲方将在不违背其商业规则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

3、乙方将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为甲方提供。

4、甲乙双方应尽可能支持对方发展、宣传对方形象、维护对方声誉、拓展合作领域。

第二条 战略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将建立紧密与高效的信息沟通渠道,管理层之间将进行不定期会晤和沟通。

2、在此战略合作框架之下,具体的合作事宜应该以独立合同的方式确立明确的目标、责任、计划。合作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如果不能归入某一项合同,则需另外协商费用承担的方式。

第三条保密义务

1、双方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一切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一方违背本条款,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条款不受本协议期限约束,一直有效。

第四条 合作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协议。

3、不可抗力,如遇国家政治、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协议执行情况,本协议双方以书面形式决定协议的暂缓或终止。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协议一经签署,甲乙双方均应全面、适当履行本协议的全部义务。任何不履行本协议或该履约行为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一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本协议的任一缔约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之规定,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本协议已成为不必要时,相对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协议,并可要求解除本协议,但该解除协议的意思表示应书面通知相对方。

第六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履行、终止与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通知与送达

1、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送达,以传真、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发送。以传真、电报、电传或电子邮件发送的,发送当日为送达日,以邮资预付的挂号信件,特快专递寄送的,签收日为送达日。

2、双方确认本协议所列地址、电话、电子邮箱均由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联系方式改变的应在 日内书面告知对方。

第八条 其他

1、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公司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等事项的变动而不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内容。

2、本协议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释本协议。

3、本协议一方延迟或未能行使本协议下的权力、权利或救济不应作为对任何该等权力、权利或救济的弃权。

4、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在任何适用法律下被认定为全部或部分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其应(在该等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范围内)从本协议中被排除,但本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和规定均保持全部有效。

5、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协议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经甲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生效。

7、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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