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家析产协议书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分家析产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分家析产协议书1家庭成员:
母亲:______(父亲:杨振华,已去世)
长子:______
次子:______
三子:______
协议签订日期:二0______年五月九日
自父亲杨振华去世之前至今始终未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现经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协商对目前家庭所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特立协议如下:
一、家庭共同财产范围
1、位于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红连北里2
号楼1门501的住房一套,产权在父亲杨振华名下。
2、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15号楼1单元7号的住房一套,产权在母亲陈秀兰名下。另在该房旁边有11平方米的公租房一间,家庭享有长期居住权。
二、分配方案
1、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红连北里2号楼1门501的住房归次子杨志斌所有,过户等手续及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其他家庭成员协助办理。
2、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15号楼1单元7号的住房归三子杨志军所有,过户等手续及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其他家庭成员协
助办理。位于其侧的11平方米公租房居住权也归三子杨志军,如因其变故所得补偿也归三子杨志军所有。
3、次子杨志斌、三子杨志军各拿出人民币20万元(贰拾万元整)给长子杨志强,杨志强对以上两套房屋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4、次子杨志斌、三子杨志军所分得的房产各留一间供母亲陈秀兰居住,待母亲百年后,归其各自所有。
三、母亲陈秀兰赡养问题
母亲将来需有人照料以及生病所需费用等问题由三个儿子共同承担。
四、户口问题
长子杨志强的户口现在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15号楼1单元7号,如遇拆迁,若以在此房产的户口人数补偿,则长子杨志强享有应得份额;若以房产面积等其他方式进行补偿,则长子杨志强不享有任何权利。
五、款项给付
第二条第3项中所约定的次子杨志斌、三子杨志军各付20万元给长子杨志强,本协议签订时已实际支付到位,不再另行出具收款凭据。
六、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
母亲:____________
长子:________
次子:____________
三子: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分家析产协议书2一、概述。
分家与析产是不同的,但二者经常合在一起称“分家析产”。分家是指在一起生活的家庭成员因子女结婚或者其他原因分立户,将房屋及生活资料、财产等进行分割、分配。需要指出的是:分家的情况较复杂,往往是有析产、有赠与、有放弃等。但析产则是指家庭生活中参予积累的共有人从共有财产中分离的过程。是一种共有权的分解。
鉴于上述,分家析产协议书必须经过所有立约人签名同意。
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约人的基本情况,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四)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五)见证人姓名,见证人不是必须的,可以自愿设立;
(六)立约人、证人签名和手印;
(七)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二、范文
分家析产协议书
立约人基本情况:
赵思聪男,70岁,汉族,保定市_______退休工人,现住河北保定市_______路_______小区_______号。系下列立约人之父亲。
身份证号:_______
长女:赵静,女,48岁,汉族,保定市_______干部,住址同上,文化程度:大学。系赵思聪长女。
身份证号:_______
长子:赵征,男,44岁,汉族,保定市_______职工,住址:保定市博鑫青年城_______号,文化程度:大专。系赵思聪长子。
身份证号:_______
次子:赵诚,男,41岁,汉族,保定市_______厂下岗职工,住址:保定市红旗大街_______号,文化程度:高中。系赵思聪次子。
立约人赵思聪之妻于20xx年4月病故,现赵思聪名下有房屋两套,系夫妻二人公房改革时,由家庭成员的共同出资购买的100%产权私有房屋。鉴于本人年老体迈又多病,恐有不测,在有生之年招集儿女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并约请河北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书见证,签订分家协议如下:
一、长女赵静不分得房屋,在立约人赵思聪个人的存款中拿出15万元给赵静。其他财产不享有份额。
二、长子赵征分得保定市_______路_______小区三室一厅房屋一套,即现在赵思聪居住的房子。产权证号:_______,其他财产不享有份额。
三、次子赵诚分得保定市_______路_______小区二室一厅房屋一套,产权证号:_______。另外在赵思聪个人存款中拿出5万元给赵诚。其他财产不享有份额。
四、本协议签名后生效,协议生效后,房屋变更登记即可办理,赵思聪仍有个人存款11万元,留个人生活费,协议签订后随长子生活、居住,直到逝世。
五、关于赵思聪晚年生活问题:赵思聪有退休金作为生活费,自本协议签订后,暂时不需要子女支付生活赡养费,但由于医疗等需要时按照男女平等原则由三个子女共同支付。居住随长子赵征,若赵思聪本人退休金除个人花销外有节余或者积累,将来按照遗产由三个子女依法继承。
六、三个子女表示:上述协议相对公平,无其他争议,保证恪守协议约定、永不反悔。不计较个人得失,尽义尽责赡养老人,使老人安度晚年。
赵思聪(签名手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赵静(签名手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赵征(签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赵诚(签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家析产协议书3在分家析产时,应注意这样几点:
……此处隐藏4694个字……门外大街15号楼1单元7号,如遇拆迁,若以在此房产的户口人数补偿,则长子杨志强享有应得份额;若以房产面积等其他方式进行补偿,则长子杨志强不享有任何权利。
五、款项给付
第二条第3项中所约定的次子杨志斌、三子杨志军各付20万元给长子杨志强,本协议签订时已实际支付到位,不再另行出具收款凭据。
六、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
各方签字:
母亲:
长子:次子: 三子:
分家析产协议书13协议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系夫妻关系)
协议人:
乙方:长子:________、次子:________
协议人:
丙方:长女:________、次女:________
协议人甲方现年岁数较大,无精力操持家务,甲方共生育两儿两女,长子____、次子____,长女____、次女____。甲方和乙、丙方经充分协商现就家庭财产进行折产分家,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共有财产宅基地三块:第一块房基地坐落于天津市蓟县礼明庄乡抗敌村1区1排83号,东至王晓永,西至张彬,南至张宝福,北至东八沟村徐宝海房前沿墙皮外,东西宽1336米,南北长6380米,以建好正房5间,围墙一圈。
第二块房基地坐落于天津市蓟县礼明庄乡抗敌村1区1排86号,东至张征,西至岳贺成,南至张宝忠,北至东八沟村齐宝增房前沿墙皮外,东西宽1336米,南北长6220米,以建好正房5间,围墙一圈。
第三块房基地坐落于天津市蓟县礼明庄乡抗敌村1区1排71号,东西宽30米,北至口粮地地边、南至养鱼池边,原有1984年自己建房8间,自己推养鱼池2个,栽树一圈,自建养殖厂一个。其余财产不再陈述,归甲方所有。
二、第一块房基地归长子张征所有,包括宅基地的地上地下物。
三、第二块房基地归次子张彬所有,包括宅基地的地上地下物。
四、第三块房基地归甲方所有,包括宅基地的地上地下物。除去宅基地的其他财产归甲方所有和支配。
五、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长子和次子需每月每人给老人家100元,做为赡养费、医药费由乙方两子均摊,二老生活不能自理时由乙方两子轮流照顾。
六、甲方百年后,第三块房基地及其它的财产在甲方没有立遗嘱赠予的情况下,由长子、次子、长女、次女共同继承。
以上协议均是甲乙丙各方真实意图,一式五份,各方各持一份,各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并诚实守信,共同遵照执行,不得反悔。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
中间人签字: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家析产协议书14立协议人:洪赛银,身份证号码:350626xxxx1015006X。
朱文勇,身份证号码:3506xxx211250013。 罗文炳,身份证号码:350xxx250094。洪文章,身份证号码:3506261xxxx014。罗文焕,身份证号码:350xxxxxxxx80015。
罗文巧,身份证号码:350626xxxx0020。
洪赛银与罗定芳为夫妻关系,共生育四子一女,分别是朱文勇、罗文炳、洪文章、罗文焕、罗文巧;罗定芳于1984年12月亡故。
洪赛银有自有的址在东山县铜陵镇苏峰南坑548号(土地使用证号为铜文国用(1995)第299号,房产证号为东房权证东字第001346号)的房产壹处及家庭成员积攒的现金人民币陆万元。现洪赛银考虑年事已高,子女已成家立业,为了方便生活,结合家庭实际情况。在立协议人的母亲洪赛银的主持下,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遵守:
一、址在东山县铜陵镇苏峰南坑548号的房产壹处分归朱文勇所有。
二、罗文炳、洪文章、罗文焕、罗文巧各分得现金人民币壹万五千元。
三、朱文勇、罗文炳、洪文章、罗文焕、罗文巧应当尽共同赡养母亲洪赛银的义务。
四、本协议经各立协议人签名之日时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七份,各协议人各执一份,福建劲节律师事务所及房地产登记机关各留存一份
主持人: 协议人: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分家析产协议书15立约人:
(母亲)许阿风,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家庭住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女儿)叶频,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家庭住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长子)叶伟,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家庭住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次子)叶曙光,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家庭住址: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立约人许阿风与丈夫叶金喜(已故),生育3个子女(2子1女,姓名如下:叶频、叶伟、叶曙光)。
许阿风夫妇一生勤朴,置有坐落龟湖路31弄13号602室(计建筑面积约㎡)房产、县后巷高华公寓1幢802室(计建筑面积约㎡)房产以及龟湖路74弄6号504室(计建筑面积约㎡)房产。现子女均已成家立业,为避免上述住宅的分配发生争议,维护兄弟姐妹的相亲相爱,不失手足之情,经与各子女协商一致,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对上述房产作如下处理,并请________作见证人:
(一)位于龟湖路31弄13号602室的房子现由立约人许阿风居住使用,待母亲百年后,由兄弟姐妹3人平均分。
(二)将位于县后巷高华公寓1幢802室房产归长子叶伟所有,叶伟保证自分家协议签字生效后立即将此房屋过户给儿子叶俊杰;将位于龟湖路74弄6号504室的房产归次子叶曙光所有,自分家协议签订生效后立即过户。
(三)立约人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三兄弟姐妹共同负担。
(四)本协议系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意思表示真实,永不反悔;
(五)本协议一式____份,立约人各执一份,自各立约人均签字起生效。
立约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见证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