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计划通用12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我们又将接触新的知识,学习新的技能,积累新的经验,一起对今后的学习做个计划吧。拟起计划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计划1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落实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责任,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要求,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防范风险,用好监督检查手段,有计划、有组织、有效果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和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检查时间和对象
检查时间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检查对象是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及取得《登记证》的小餐饮店。
三、检查依据
(一)《食品安全法》;
(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三)《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四)《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五)《xx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六)《xx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
(七)《xx省学校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八)《xx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
四、检查方式和频次
各市场监管所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的“第三十二条”“规定制定本辖区的监督检查方案,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划分结果,对较高风险生产经营者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一)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
(二)对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2次;
(三)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3次;
(四)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4次。
”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执法办案相衔接,与监督抽检相配合,确保日常监督检查的密度和力度。
五、检查重点与检查项目
1、学校(幼儿园)食堂,中央厨房、集中配餐单位:重点检查证照、人员资质、周边环境、结构布局、设施设备、操作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留样等。对中央厨房、集中配餐单位注意检查自检能力,包括实验室建设、实验室检测人员配备、检测记录、检测试剂等。加大以上单位的监督抽检力度,对照比较检测能力差距。特别注意加大跨区域配送单位的检查力度。
2、养老院、建筑工地、医院和单位食堂:根据日常监督检查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证照齐全、结构布局、人员资质、操作规范、设施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
3、承办重大活动的餐饮接待单位,社会大中型餐饮,网络订餐单位,小餐饮,重要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城市综合体等场所的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资质、环境整洁卫生、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集中人力、时间重点治理脏乱差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
4、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近期国、省抽检出不合格样品的部分餐饮单位:加强跟踪检查和监督抽检,抓好执法办案,严惩违法行为。
六、问题处置
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当场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建立检查问题台账,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销号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立案调查处置,并将处置结果依法予以公示。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计划2“元旦春节”两个传统的重大节日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市场的食品安全卫生,经济开发区分所将对区域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学校食堂、工地食堂、餐饮业、农贸市场、散装食品等各环节进行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非食品添加剂、劣质油脂及其他用伪劣手段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对米面油、熟食制品、乳制品、调味品、儿童食品等进行重点检查,严格卫生准入制,检查时间为:12月25日—20xx年元月底,其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学校、工地食堂及餐饮业的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卫生部的“卫监五号”压滤机滤布行动的要求,对各大中型餐饮及学校、工地食堂进行全面的卫生监督,工作重点,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加工场所卫生状况,餐用具洗刷消毒设施,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索证情况,对承办“年夜饭”及大型集中就餐的单位要实行“事先告知制”和“留样制”。严把各环节关,以确保节日市场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卫生。
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
对我区域内的熟食制品、糕点、油脂、酒类等检查。对加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加工经营场所的卫生设施、工具用具的洗刷消毒设施,冷藏设施及运输工具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每批使用的原料及食品添加剂要求做到批批有相关的索证索票证明,熟食、糕点经营店、柜台及流动销售摊点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销售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销售食品时必须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严禁抓、拿直接入口的食品,做到货币分开。
三、炒货、蜜饯、果脯等小食品的检查
炒货、蜜饯、果脯等小食品是节日期间消费量较大的休闲食品,目前,这类食品存在有不安全因素,我们对其加工场所的检查重点放在产品生产时是否加入非食品用的工业糖精、片碱、滑石粉、非食用油脂及产品中含有“亚硫酸钠”“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物质,对加工场所的卫生状况、使用的原料及包装材料、索证情况等进行严格把关。
四、散装食品的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对超市、集贸市场及散在的散装食品销售摊点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重点,销售的散装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存放食品的容器必须达到卫生要求,原包装必须有完善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注明,并附有同期产品的索证材料。
销售散装食品时,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污染,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销售人员严格个人卫生,以防止二次污染过程,我们将通过此次检查,规范散装食品的经营行为。
五、对超市和食品批发部的检查
我区域内有超市和食品批发部21户,我们将对其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检查重点放在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 ……此处隐藏8989个字……le="text-align: right;"> 20xx年9月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计划11为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切实落实“四有两责”,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
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涵盖33大类食品、129个食品品种、200个食品细类,共安排抽检129。33万批次。主要资料如下:
一、抽检食品品种
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
二、检验项目
各类食品的检验项目见附表。
三、抽检对象
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者,餐饮服务带给者。包括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一样业态。餐饮环节抽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群众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
四、抽样地点
抽检地点主要为流通环节。流通环节未抽到的样品,可在生产环节抽取。
五、抽检工作分工
(一)总局
主要对规模以上占市场份额较大的食品企业进行抽检。每季度抽取总局公布的重点抽检企业名单产品。对于食用油、乳制品、饮料、葡萄酒、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食品品种。并安排抽检必须量的网购食品和进口食品。
(二)省级局
本省(区、市)所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企业(总局公布的重点抽检企业除外)。加强对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的抽检,各省级局确定的重点企业不少于本省获证企业的10%,可在本地流通环节抽检必须量外省产品。
(三)市、县级局
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可根据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销售和消费等特点,并结合既往发现的农兽药滥用和残留问题,确定具体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重点加强对叶菜类蔬菜抽检和禁限用农兽药检验。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计划12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国家总局、省厅和市局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局20xx年度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本计划所称监督检查,指本局及其派出机构,组织日常监管人员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包含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下同)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生产经营规范等情况,按照年度计划和工作需要实施的监督检查。
一、检查依据
依据《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省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标准,依法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以风险分级为基础,将食品生产经营者划分为不同的监管等级,并按照监管责任网格化、现场检查标准化、监管行为痕迹化的要求,分别实施不同频次、不同内容的日常监管。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有因检查和“双随机”飞行检查。
(一)日常监督检查。指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常规检查事项,由监管分局、执法大队按照事权划分,组织网格监管人员按年度风险等级划分检查频次实施。
(二)有因检查。指按照举报投诉线索或上级部署交办,针对特定的对象、品种或特定区域,由业务科室、监管分局或执法大队按照分级管理要求或具体实施方案实施。
(三)“双随机”飞行检查。针对特定对象实施的突击检查。由业务科室会同监管分局或执法大队,抽调骨干人员分组实施。
三、检查对象
监督检查的对象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取得商事登记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举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食品贮存运输服务提供者及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
四、检查频次
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按照《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确定表》明确的风险等级执行,有因检查和飞行检查按照工作需要开展,其检查计入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本年度新办食品生产经营者对照《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的检查频次要求执行,原则上本年度新发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在发证后3个月内对其实施首次日常监督检查。食品生产单位(含食品生产小作坊)原则上每年日常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2次。大型商超、食品批发商等重点单位原则上每年日常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2次。
五、检查重点
(一)食品生产环节检查重点。以酒类、食用植物油、肉制品、饮料等为重点品种,以大中型、风险高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单位,以传统食品、特色食品集中加工区域为重点区域,以保持发证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批批检验、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其他食品安全制度建立落实为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二)食品销售环节检查重点。以高风险、敏感食品和消费量大的乳制品、酒类、食用植物油、肉及其制品、饮料等为重点品种,以风险高食用农产品批零市场、食品批发商、大型商超为重点单位,以许可条件持续保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合法合规情况为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六、检查内容
对照食品生产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结合《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等级合理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实施全项目或重点项目检查,检查项目要达到全覆盖。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科室、监管分局和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事权划分和网格管理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和监管责任,按照年度总体计划,科学制定各单位的月度检查计划,明确对象、人员、时限和工作要求,并督促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统一、协调、高效、无缝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严格现场检查,注重监管实效。各部门要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严格实施现场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按时实施复查。涉及违法违规的,及时依法开展后续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重隐患,要深入剖析成因,编制风险问题清单,适时开展专项整治,上报总结。
(三)优化结果运用,确保检查留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信用分类、量化分级的依据,在检查同时同步进行分类分级评定。每户检查完毕,应分户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及时将检查和处理资料汇入监管档案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