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5-06-08 20:03:33
施工安全责任书(集合15篇)

施工安全责任书(集合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责任书,责任书是写明责任范围、职责的文书。那么什么样的责任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安全责任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施工安全责任书1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层层分解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形成安全生产自上而下逐级考核、自下而上逐级负责的局面,本公司特与项目部签定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

自X08月12日至项目正式移交生产之日。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不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力争实现轻伤事故零目标。

(二)控制人身轻伤和一般施工事故,事故频率控制在1‰以内。

(三)不发生重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

(四)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五)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六)文明施工建立常态管理机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七)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为重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遵章守纪、反习惯性违章为中心,突出"以人为本"、安全文化教育;以贯彻落实为主线,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从被动防范管理向源头控制管理转变,从施工人员的"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意识转变。

(八)安全管理例行工作合格完成率达100%。

(九)遵章守规,不发生"三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三、双方的权力与职责

(一)项目部

1、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法规规定,为责任人提供良好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环境。

2、在工作中,项目部有义务进行具体的业务指导,维护责任人的合法权益。

3、对责任人确实无能力整改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部有责任协调、督促有关部门给予解决。

(二)责任人(土建施工单位: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严格遵守业主、管理公司、监理公司和公司及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2。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经常教育、检查、指导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认真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本岗位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任务。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使职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能力,提高安全素质,做到"四不伤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5。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有关人员报告;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7、保证土建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条件满足施工安全需要,文明施工符合标准。

8、保证安全专项措施经费专款专用和足额投入,落实到位。

四、考核

(一)责任期限内,项目部负责人每月25日前对责任人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后的奖惩办法,按项目部、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和处罚规定以及《安全施工协议》进行奖惩。

(三)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不予考核。

五、其他事项

(一)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如签订本《责任书》的双方发生争议及协商解决无效时,可申请项目部安全生产组仲裁直至公司安全生产部仲裁。

(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项目部负责人、施工单位责任人、安全质量部各一份。

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公司安全部: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施工安全责任书2

出租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为维护甲方位于海淀区复兴路69号卓展北京店(以下简称“购物中心”)项目内的施工秩序及内部消防安全,确保购物中心内的财产及人员安全,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责任书。

一、凡在购物中心施工的乙方,应签订本责任书,乙方应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保卫管理规定。

二、乙方应在乙方人员中指定一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并报甲方保安部进行信息备案,乙方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监督防范工作。如有人事变动, 应重新指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并于确定该人选后的一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保安部进行信息变更。

三、乙方在进驻购物中心施工现场前, 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培训,应保证乙方所属人员均能够熟练掌握消防安全知识、灭火逃生技能和购物中心相关施工管理规定, 并自觉遵守。

四、乙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应在其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为其办好各项进场手续,并为进入购物中心的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全部财产购买意外责任保险。

五、乙方应在施工进场前按照消防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并应当在施工中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增加灭火器材数量。

六、在未得到甲方出具的关于许可乙方对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改动的书面许可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动、使用施工区域内及周边消防设备设施。

七、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许可前,乙方不得擅自挪用装修区域及周边区域内甲方配属的消防设备设施。乙方应承担上述设备的保管义务,如若发生丢失、毁损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动用明火及切割作业时,现场应有专人看护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动火人应持有国家承认的操作证书及保安部开具的动火证明,严禁无证动火。

九、乙方应注意施工现场内的用电安全,非专业电工人员不得进行接电接线作业,施工现场不得使用大功率照明灯具(碘钨灯、热得快烧水棒、电暖器等)、生活类用电充电等电器设备。

十、乙方应对施工管辖区域内的消防治安情况负责,每日施工前和施工结束后应当认真检查现场水、电情况,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须上报甲方。

十一、施工期间如发生突发事件,乙方人员有及时上报甲方的义务,并全力配合甲方人员工作。如因瞒报或不报导致该施工区域损失的,由该施工区域乙方全权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十二、乙方及乙方人员如在施工期间违反甲方管理规定,并造成相应后果的情况下,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十三、此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所做之承诺、保证及双方之约定,双方应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或不实等情形即视为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引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事故及各方(包括第三方)损失的,均由 ……此处隐藏14561个字……由乙方承担。

一、线路、室内分布及皮线光缆工程部分

1.开工前应熟悉施工图纸,并现场核对,对安全隐患提前了解掌握,提前预防,做好交底记录。

2.作业前应检查脚扣,保险带,扶梯,滑板,杆叉等安全因素相关的工具,对工器具应定期保养,经常检查。3.高空作业时,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防止工具器件等物体高空坠落。

4.严禁不带保险带上杆,严禁穿皮鞋、拖鞋上杆,上杆前应检查电杆有无裂缝,判断承重力,确保杆上施工安全。

5.攀登屋顶前,应检查房顶结构是否能够承重,并征得房主同意后才能攀登。

6.架设吊线、光电缆时,如有与电压不同距离不同电力线近距离交越或近距两米以下时,应派专人看守,做好绝缘保护,必要时协调当地电力部门停电。

7.施工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

8.横穿道路架设吊线、光电缆时,必须设置安全警示牌,应有专人值守,并在吊线、光缆上系醒目标志。

9.采用滑板安装挂钩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配带手套等劳保用品,冬季穿棉衣、棉帽、棉靴等保暖用品,若坡度过大,应有人进行牵引配合,作业前先检查吊线程式及吊线是否老化,有无断股现象及伤痕等,如有上述现象采取其他方式作业。

10.机房作业时,注意机房设备安全,若用机房内电源,防止过载、触电。

11.在梯子上工作时,若条件允许,应将梯子上部与支撑物相固定,不固定时,应有专人扶梯子。

12.收吊线时或拉线时,吊葫芦前严禁站人,拒绝无经验者操作,闲杂人员应远离现场,严禁围观。

13.立水泥杆、8米以上木杆应先确定施工方案,再进行作业。如需人工立杆,应协调一致,并有专人指挥。机械立杆时,严禁闲杂人员围观。

14.严禁用绳索、电线、金属线等代替安全帽。

15.电器工具应经常检查,定期保养,防止漏电,与电源连接时应设置开关或插座,不得随便搭接,各种电器工具应严格按照其说明书要求使用。

16.布放光电缆、子管、钢绞线时,如在市区或在路上施工,应设安全标志牌并有专人看守。

17.挖掘光电缆沟时,如在市区应设立安全标志,夜间道路口应有明显反光标志或设置警示灯。

18.市区人孔内作业时,人孔处应有明显安全标志,必要时有专人看守,工完场清,将人孔盖好。

19.凡非电信线路的电线,均应视为有电,做好绝缘保护。

20.严禁攀登未安装有通信设备的电杆,如必须攀登,应提高警惕,做好防范工作,并配带绝缘手套,绝缘胶鞋,工具应有绝缘护套。

21.井下作业因有毒气体原因发生头晕、呕吐等中毒现象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

22.根据工作量大小及现场安全系数,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安全员,协调现场管理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检查监督他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23.遇有要封闭道路进行施工时,事先应征得相关部门批准,在该路段设置安全标志,并有专人看管或协助指挥交通。

24.布放局内光电缆时,不得攀爬走线架、机架等通信设备,应用人字梯并注意周围环境,如玻璃门窗、吊灯、设备等,以免碰撞损坏和触电。

25.机房内施工时,对非本次工程的通信设备,不得动用,对本次工程所需的设备应先摸清情况后才可进行施工。

26.直埋光电缆线路穿越河流、水渠、公路、隧道时,应先制定方案,确保人员、机具、车辆、光电缆的安全,施工时应有专人指挥。

27.直埋光电缆穿越重要通信线路时,须经有关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开挖。开挖时必须请相关部门维护,监督人员在场并接受指导。

28.拆除明线线条、吊线时,应分段拆除,拆除前在该段两端安装有足够拉力的临时拉线。

29.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熟悉本次工程所接触的各种供电设备及供电线路等。

二、管道部分

1.开工前,仔细认真核对设计图纸,请各管线单位监护人员做好施工现场交底,对难以判断的管线位置,需开挖杆洞,摸清准确位置后方可施工。

2.开挖前应与有关的居委会、工厂、学校、机关等部门联系,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3.工地对方器材不得妨碍交通及过往行人,器材对方不应过高,必要时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交通和行人安全。

4.工棚、住所夜间工地照明线的使用一定符合用电的要求,不得以双股皮线等其他非照明线代替,并经常有专人检查线路,清除隐患。

5.工棚内的临时灶具要符合消防安全,工棚内油料等易燃物安放要符合要求,必要时专人看管。

6.挖沟时,出土堆放应不得妨碍交通,同时应符合市政管理部门的要求。

7.挖沟时,管沟两侧应设隔离棚,并用彩条布或渔网布围栏,夜间施工应设置警示灯。

8.挖沟时根据土质情况,车辆行驶土壤受震情况及开挖深度需装置挡土板时,必须设置。

9.挖沟时对土下各种管线、设施应作相应处理,确保管线安全及人身安全后方可施工。

10.挖沟时,突然发现的地下建筑、古坟、文物等应立即报告,不得将其损坏及擅自处理。

11.如遇有水管漏水、热力管漏气、煤气漏气、输油管漏油,特别是有毒、易燃等气、液体渗漏时,及时上报、及时请示有关单位配合修复。

12.施工完毕后对整个工程要全面检查,如有铁盖遗失要立即补上。

13.翻建、扩建老人孔时,注意保护原有人孔内通信光电缆及其他通信设备,做好施工前的保护,施工时的监护及施工后的检查等工作。

14.如井下作业因有毒有害气体原因发生头晕、呕吐等中毒现象时,井上监护人员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

15.管道施工时,大型机电设备应有专人操作,专人保养,专人维修。

16.根据工作量大小及现场安全系数,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安全员,协助现场管理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检查监督他人遵守安全操作规定制度。

17.遇有封闭道路进行施工时,事先应征得相关部门批准,在该路段设置安全标志并有专人看管或协助指挥交通。

18.连续12小时的小雨及中雨、大雨、暴雨,严禁在沟内施工、避雨。

19.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

20.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熟悉本次工程所接触的各种电设备及供电线路。

三、施工负责人员职责

1.经常对本队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2.负责本队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职工自觉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和正确使用安全保护产品。

3.正确履行出工前施工中的检查,发现工作中不安全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研究处理。

4.制定安全生产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施工工作,掌握工地一切情况。

如没有采取安全措施,以上条例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扣相关工费。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盖章)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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