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明森林防火工作通知(精选11篇)
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通知,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对某一项工作的布置、要求、意见等往往用通知的形式传达。通知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清明森林防火工作通知,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清明森林防火工作通知 篇1各村、各有关单位:
清明节是群众祭祖高峰期,也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切实抓好我镇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
春防后期的森林防火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山火及其它火警发生。
二、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使森林防火各项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遵守。
三、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森林消防、公安、民政、工商、安全、城管综合执法中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清明节期间我镇禁售烟花炮竹,严禁携带烟花炮竹上山,严禁在山上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烛、纸钱及各类祭品。加强检查监督,做到见烟查、违章罚、着火扑,坚决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切实做好扑火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防火、扑火器材的管理和维修。各村和有关单位要组织好义务消防队和治安队、民兵骨干的扑火队伍,一旦发生火警,立即出动,实施打早、打小、打了。注意做好扑火安全工作,不要动员学生、老人上山扑火。
五、山火发生后,一定要查清起火原因,严肃处理肇事者。
六、从4月5日起一个月内,各村及镇直属部门、有执勤任务的镇村干部及工作人员逢周六、周日不放假。有山头的村要组织队伍上山巡逻,各村义务消防队和没有山头的村要组织好预备队伍待命。
七、我镇辖区范围内的原省、区属单位、双管部门在节假日期间要组织力量,守好本单位所管辖山头和附近的山头,一旦发生山火,随时进行扑救。
八、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在本辖区内因山火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的,要按照有关法规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九、对私自在平坟的地点设置标识或重建坟墓的,要在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责成当事人立即清除,并恢复原来地貌。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对违反规定,不顾劝阻,私自到已清、平坟的山头拜祭并引发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加强灵园的内部管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积极疏导拜祭人潮,坚决清除拜祭高峰期的安全隐患,确保灵园拜祭秩序的畅顺。
十二、一旦发现山火,要立即报镇防火指挥部。
xx
20xx年x月xx日
清明森林防火工作通知 篇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传统的清明节又将来临,群众进山扫墓和郊游踏青等活动频繁,又正值春耕备耕的繁忙季节,林区野外用火骤增,森林火灾隐患突出。为扎实有效做好清明节期间(三月二十七日至四月十五日)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清明节期间是历年森林火灾频发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关系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保持高度警惕,强化检查督促,把各项预防措施和扑救准备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
二、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发挥群防群治作用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布署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清明节期间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乡村有标语,路口有警示,使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学校要对学生加强森林防火常识、安全避火等知识的教育。各单位要召开干部职工大会,阐明当前的森林防火形势,告知每个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在清明节期间上坟扫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烧香点烛,要积极倡导文明扫墓,移风易俗的新风尚,用种植纪念树,送鲜花等有益生态保护的方式祭奠,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清明祭祖扫墓时不发生森林火灾。各级护林防火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值班巡逻和森林火灾扑救等各项工作。对落实不到位、违反规定擅自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坚持巡查,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
清明节期间,一旦森林火险等级达到4级以上,在全县范围内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单位森林防火责任人要到岗到位,加大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不留盲区死角。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干部、林业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及森林消防人员等做好巡查工作,加强对入山作业、春游和扫墓人员的监管,实行重点防范,对墓地坟头、旅游景点、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要确定专人,划片包干,分兵把口,设卡检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对进山扫墓人员携带的香、纸、烛等物品坚持予以收缴,对拒不听劝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处理,直至依法行政拘留。职能部门要加强公墓、旅游景点、宗教场所的火源监管力度,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四、完善森林火灾处置预案,科学组织扑救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在火险等级四级(含四级)以上的天气,县、乡两级扑火队要进入临战状态,要制定清明节期间的火灾事故处置预案,细化完善扑救措施,做到一有火情,能及时出击,快速扑灭。特别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格按森林火灾处理预案有序处置,正确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群治群防”与“专业扑火”的关系,加强扑火人员和林区群众的科学扑火知识教育,掌握安全自救常识,严禁老人、儿童、妇女和痴、呆、傻等人员上山扑火。
五、加强森林防火值班,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畅通
各乡镇(街道)要坚持值班制度,尤其是清明节期间,要做到领导带领,24小时值班。严格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清明节期间(3月27日至4月15日)执行森林防火情况零报告制,各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必需在每天下午5时前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当日防火情况,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畅通。
……此处隐藏7894个字……学生参加扑火,未经扑火培训的人员不能参加直接扑火行动,确保人员安全。
五、加强值班,时刻保持信息畅通
街道机关、各村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落实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做好火情信息传递工作。清明节、双休日不放假,坚决杜绝干部离岗、漏岗的现象,时刻保持信息通畅。
乐清市城南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18日
清明森林防火工作通知 篇10各村(居)委会,镇直机关各单位:
从即日起全镇将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为切实做好我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
我镇森林覆盖率高,地域面积广,加之进入生产用火和上坟挂亲等,森林防火任务十分繁重,各村(居)要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从讲政治、保稳定的大局出发,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打硬仗的思想,坚决克服松懈情绪和侥幸心理。按照镇党委、政府的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今年清明期间全镇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按照“五包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具体要求。坚持以村为主,搞好村内“五清”(清路边、清林边、清坟边、清田边、清隔离带内的可燃物)。护林员要认真履行巡护职责,看好山头、看好地头、看好特殊人群。协助管理野外火源,协助查处违规用火和火灾事件,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扑灭火灾。
三、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各村(居)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做到依法用火、科学用火、安全用火。采取进组入户,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迅速掀起森林防火宣传高潮。组织村干部、护林员,加强巡查宣传,提醒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积极推进防火知识进村入户。
四、严格落实以火源管理为中心的预防措施
各村(居)要深入贯彻落实县政府颁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进一步深化对抓好火源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将火源管理摆在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的首位,全面清查森林火灾隐患,千方百计管住火灾源头。要严格管控野外生产生活用火。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强化对儿童、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监管,对重点部位,要组织力量加强巡查巡护。
五、切实抓好突发森林火情的应急处置
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放在扑救森林火灾的首要位置。禁止群众无组织地扑救火灾,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中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各村要迅速组建10—15人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
六、确保各类森林火情信息的畅通
各村(居)在防护期间要加强值班制度,24小时保持通讯联络,坚决杜绝离岗、脱岗以及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确保灾情信息的准确无误和畅通无阻,准确上报火情动态和扑救进展等情况。对发生火灾,没有及时掌握和报告的情况,造成工作被动和负面影响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而责任。
凉水井镇人民政府
20xx年3月15日
清明森林防火工作通知 篇1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近期,我市久旱无雨,气温回升较快,大风天气集中,森林火险等级明显升高,市内各地火情时有发生。随着清明节日益临近,上坟焚香烧纸、烧地边堤堰、进山旅游等行为明显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的集中高发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形势,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真正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专业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对森林防火的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要指定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平安稳定。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森林防火意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普及防扑火知识。要大力倡导植树、献花、默哀等文明祭祀行为,努力破除上坟烧纸钱、点香烛、放鞭炮等不良祭祀习俗,营造出全民参与、全民关注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清明节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火险等级适时发布《封山令》,进行封山防火。对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要派专人死看死守,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同时,要加大对林区墓地等重点区域的守护人员包靠落实,对祭祀用品加强管理,落实护林员GPS动态监控和巡查制度,实行重点防范。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大对违章用火行为打击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对火灾肇事者依法惩治,绝不纵容。
四、强化应急战备,做好火灾扑救准备
各级森林扑火专业队要严阵以待,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集中食宿;森林扑火预备队要相对集中,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各林区护林员要保证全部在岗在位,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置火情。各林场远程林火视频监控要全部开通,各瞭望哨执勤人员保证24小时在位监控,严格落实交接班制度,确保值班无空挡。
五、强化物资储备,做好扑火保障工作
通过前期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发现各县市普遍存在大型森林扑火装备数量不足,品种落后等问题。目前,“沂山山系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建设中央投资资金已拨付到有关县市财政,要按照工程建设内容及有关要求,尽快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抓紧采购必要的扑火机具,做好扑救重大森林火灾必需物资的储备,特别是风力灭火机、灭火弹、灭火水枪、串联式灭火水泵和泡沫消防灭火车、运兵车等大型灭火装备,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调用。
六、强化值班备勤,规范信息报告制度
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对值班情况进行调度。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认真及时核查反馈卫星监测到的林火热点信息,准确上报火情动态、扑救进展、火场气象等情况。对迟报、瞒报火情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清明节期间全市要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林业主管部门于每天下午5:00前向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
xx办公室
20xx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