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1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石集乡人民政府(甲方),将 村的流转地租赁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为15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超过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出现新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出租土地的地界、面积、用途
本合同租赁土地为 土地 :东至 为界,南至 为界、西至 为界,北至 为界。
总面积为 亩,其中:稻麦两熟田 亩,复垦田 亩。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除实际使用的沟渠路埂)。主要用于粮食和种子等新品种现代高效农业生产。
三、土地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土地租赁费800元/亩(乡政府另奖励群众50元/亩),前三年按800元/亩,以后每年按10%递增。如果出现全县土地流转价格大幅上涨,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土地流转价格另行商议。
四、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在 年 月 ……此处隐藏3983个字……义务。
7、租赁期间,乙方如需临时建筑,需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办理相关手续。
五、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
1、租赁价款:每年每亩 元。按照省级高新区补偿价格为准,租赁价款随省级高新区土地补偿标准而调整。
2、支付方式: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度的租赁价款。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当年租赁款的5%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地上附着物损失。乙方应按时交纳租赁费,如逾期按每天2.5%交纳滞纳金,逾期壹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合同到期后条款
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租赁期满,如甲方不再租赁,乙方应在2个月内将地上附着物清除,如逾期不清理或清理不净,视为放弃,由甲方负责清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继续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协议内容另行协商。
八、其他事项
1、租赁期内,因国家、上级各级政府征用该宗土地,双方应终止合同。地上附着物经评估并取得乙方同意后,补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拆除办法按照第七条规定执行。若遇国家土地政策调整,甲乙双方都应共同遵循,按照调整后的国家土地政策执行合同。
2、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镇经管中心存档两份。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盖章):
乙方(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