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华】销售合同范文汇编10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销售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销售合同 篇1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等法律法规,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青岛_______家具市场______区______号购买甲方以下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名称货号规格质材颜色单位单价数量金额
合计金额: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________)
第二条:三包有效期一年,详见鲁质技监质发[20xx]27号文。
第三条:定货时,收取货款总额______%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并由甲方开具发票,同时向乙方提交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单证。
第六条:送货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点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____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_____)项处理。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篇2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车辆品牌: 车身颜色:
车牌号码: 行驶里程:
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
购买时间:
其他情况:
第二条 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标识):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费)证 □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 □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定编证(使用证) □营运证 □备胎 □千斤顶 □钥匙
其他:
第三条 车辆成交价款及支付
本车总成交价为元,乙方于 日向甲方付清。
第四条 所有权转移及过户手续
乙方向甲方付清购车款时本车的所有权转移到乙方,甲方应当在 日内将该车过户给乙方。因过户所产生的税费由 方负担。
第五条 风险及责任承担
本车交付前,本车所有权的风险,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所产生的交通违章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本车交付后,所有权的风险,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所产生的交通违章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交付本车辆并办理过户手续,并将本车的单证及其他资料交付给乙方。同时,甲方保证合法享有本车辆的所有权及处分权,本车不涉及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负担,所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价款。
3、乙方应当为甲方办理本车的过户手续提供必要的协助。
4、车辆的保险、路桥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因任何一方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赔偿守约方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因任何一方违约发生诉讼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交通费、误工费、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特别声明: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各条款的内容及所涉权利的处置、法律后果,已清楚详尽的知晓。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销售合同 篇3甲方: 乙方:
甲、乙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苗木购销协议: 一、合同的标的、规格、数量、价格
甲方销售“XX”牌苗木给乙方,具体数量、规格、价格见下表:
说明:本合同苗木的销售价是上车价,起苗和包装费由甲方承担,运输和卸车费
用由乙方承担;
二、质量要求
甲方所提供的苗木质量须达如下标准:①根须发达,须根多;②苗木健壮,树冠匀称;③无检疫病虫害;④没有严重的机械损伤;⑤包装要求应符合行业的一般标准。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当场收清苗木款及运费。 四、交验货时间及地点
交费地点:种植基地所在地大货车可至的公路边。 交货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此处隐藏5342个字……___日
签订销售合同的注意事项
1、仔细阅读订购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在签定销售合同时,一定仔细的阅读相关的条款,对一些有歧义的、不合理的条款要和商家落实清楚。以免出现问题时,解决起来非常的麻烦。
2、仔细的核对产品的品牌和型号,与样品展示的是否一致
要求商家在销售合同上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在标注产品的数量时,最好将产品的平米数和片数都标注清楚,方便验货时核对产品的数量。
3、销售单要加盖销售单位或者市场的公章
这是在出现问题后,商品能获得售后服务的凭证。这点一定要注意,现在很多的管理不规范的商家的销售合同上都没有加盖公章,这要是真出现了产品的质量问题解决起来也很麻烦。
4、对特定条款的加以注明
现在瓷砖,有的很多属于可以再加工的产品,对这些再加工的退换货问题也要加以约定。现在市场的通行惯例是加工产品概不退货。
5、在订购时可以适当的增加一些富余出来。
瓷砖在使用时,实际测量的面积经常会使用的数量会存在着一定的误差,经常会出现多或者少的情况,要是铺帖时,数量少了,有时是非常麻烦的,自己去市场补砖,不仅浪费自己的时间,还有可能影响工期,更要命的是补货时,没有相同的色号那就麻烦了,所以我建议在订购时最好加出一些富余出来,但要和商家约定好,没有用完的产品可以退货。
6、了解和落实退补货原则
现在市场上的商家对于瓷砖的退补货问题,都会有一些约定,多长时间可以退货,什么样的产品可以退货,也要落实清楚。对于富余的产品或者不够的产品,要尽快到商家处办理,以免出现退不了和没有相同色号的问题。
7、落实产品的等级
在订购合同上注明产品的等级,防止商家以次冲好。经常有朋友向我咨询,我要得是优等品,结果送货时给送的一级品,找到商家时,竟然说型号也没有错误,不予更换,再出现这样的问题确实是很麻烦。
8、关于定金的问题
对于这一问题,我个人建议最好是适当的交一些定金,等到货送到家后,验收无误后再付全款。同时最好约定产品不符合要求,有条件要求无条件退货,退回定金。
销售合同 篇10《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UnitedNationsConventiononContractsfortheInternationalSaleofGoods,以下简称CISG)对协调统一各法域传统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国际商事合同统一立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自1988年生效以来,CISG对国际货物贸易产生了巨大影响。但应当承认,CISG不可能对所有国际商事合同问题都作出明确规定,一些难以在缔约国间达成一致的问题被以模糊或空白的形态遗留下来。典型的例子为CISG损害赔偿制度,其规定并不尽如人意。虽然其在吸收和平衡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建立了损害赔偿制度的基础框架,但规定过于原则或笼统。对利率计算、损害赔偿金计算货币选择、违约金、可得利益确定等相关问题都未予明确规定。正如CISG草案起草者之一约翰·汉诺尔德(JohnHonnold)评论的那样,“违约可能发生在几乎无法界定的多种情况下,没有一个法规可以详细规定损害赔偿规则。CISG仅尝试规定当违约发生时赔偿的基本原则”。而损害赔偿制度在国内法和国际法层面都是一种重要的违约救济方式,缺少细化规则,在实践中会产生法官仲裁员自由裁量权过大、相似案件损害赔偿金额差距过大、受害人无法获得完全损害赔偿等若干问题,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因而保证CISG有效统一实施,尤其依赖于法官仲裁员对CISG进行合理解释和补充,以不断保持其持续的“生命力”。
一、CISG第7条法理及其实践
CISG第7条是公约的解释补充规则,其特点是摒弃了传统的冲突法方法,而优先发挥CISG一般法律原则的法律解释作用。这种解释补充方法被称为统一法方法(uniformapproach),其内在逻辑是CISG虽然在吸纳国内法基础上制定而成,但其本身是保持自治的法律体系,因而必须与国内法进行区分,而选择国内法进行解释不明或填补漏洞会破坏其统一法属性。这种做法被UNIDROIT国际保理CISG公约第4.1条、UNIDROIT国际融资租赁公约第6.1条、联合国独立保证和备用信用证公约第5条和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第3.1条等完全继承,形成了统一实体法律解释补充规则的发展趋势。
二、PICC解释补充CISG的理论探究
PICC是国际统一法协会于1994年编纂、20xx年修订、享有高学术水平盛誉的商事合同统一法文件。其主要创新是采用法律重述形式,广泛编纂国际商事习惯和惯例,改变了商人法受到诟病的模糊性、破碎性状态,并明确其功能种类扩大了适用范围。PICC序言“原则目的”中阐明,其作为国际商事合同的一般规则,可以在六种情况下予以适用。其中运用在司法程序中解释和补充国际统一立法就是其重要的功能之一。该条评论也指出,该功能适用的典型国际统一立法对象就是CISG。尽管PICC明确承认其具有解释补充CISG的功能,但这并不足以证明这一做法的可行性和合法性,仍需从法理角度谨慎探讨。
三、PICC解释补充CISG损害赔偿制度的例证分析
本文以损害赔偿相关理论和实践为例,试图说明PICC解释补充功能如何具体运用于司法实践。如上文所述,一般法律原则和CISG调整范围是发挥这种功能的重要衡量标准,其推论是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仲裁员必须首先找出PICC与CISG的对应规则条款,分析其所体现的法律原则,并对两者的对应条款和法律原则进行比较研究。通常比较之后可以得出三种结论:第一,两者对应条款措辞几乎完全一致,此时PICC更为具体详尽的评论(Comment)部分可以帮助法官仲裁员更好地理解CISG条文,并更准确适用于具体判例;第二,两者规定并不一致但具有相同的法律原则指引,此时PICC相关规定可以用于解释CISG不明规定或填补CISG漏洞;第三,两者规定体现的基本法律原则相违背或超出CISG规定范畴,此时PICC相关规定不能用于解释补充CISG。依据这种比较研究方法,笔者整理出PICC解释补充CISG损害赔偿制度的可行范围和限制范围。
四、结论
利用PICC解释补充CISG,实质是将PICC作为进一步阐释CISG一般法律原则的辅助工具。这一解释方法可以避免过度适用冲突法方法,具有维护CISG国际性和统一性的优势。PICC与CISG规则的一致性和规范的商事惯例属性为其发挥解释补充作用提供了理论支持。但PICC解释补充作用必须受到CISG第7条规定的限制,不能超出CISG一般法律原则和规范范畴。法官仲裁员可以在CISG为案例准据法情况下,充分利用PICC解释补充作用降低裁判成本,但需要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谨慎进行。以损害赔偿制度判例为例,实践中已有大量判例使用PICC解释补充CISG,法官仲裁员显然已经意识到发挥PICC解释补充作用的正当性和便利性。但遗憾的是较少判例中明确根据CISG第7条法理适用PICC条款,缺乏援用PICC正当性合法性的相关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