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担保协议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担保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担保协议书1担保编号:_____________
担保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甲)担保权人拟投资于_________(“项目企业”的名称和主要业务地);_________(乙)作为这一投资安排的一部分,担保权人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业已与________(东道国)政府缔结了_______(担保协议的名称),其核准副本业已提供给多边机构;_________(丙)担保权人业已向多边机构申请担保与这一投资及其担保协议有关的某种非商业风险;以及_______(丁)多边机构,经东道国政府的同意,业已同意按以下所规定的条件,提供该担保;有鉴于此,有关各方协议如下:
第1条 通则
有关各方特此认为多边机构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担保产权投资通则(下称“通则”)的一切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且有同样效力,如同它们完全规定于合同之中,(须经本附表a的修改)。这里所用字母开始大写的术语定义于通则之中。
第2条 担保投资
担保投资应是担保权人由于_________(支付或其他出资取得这些股份)所取得的项目企业_________(普通)股份;但这一股份数必须调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类似指标和根据以下第6条所规定的备用担保纳入本合同担保的附加股份。
第3条 担保
在与本合同条款保持一致的情况之下,并考虑到根据第7条所支付的保险费,多边机构同意赔偿担保权人在担保期限由于下列任何风险发生的直接结果所承受的有关担保投资或其收入任何损失额的_________%(“担保百分比”):
(1)转移限制;
(2)征用;
(3)违约;或
(4)战争和内乱。
第4条 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应开始于代表多边机构签署本合同(“合同日期”),结束于______或根据通则第七章终止本合同的任何一个较早的日期
第5条 担保货币
多边机构和担保权人根据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应用______ __(“担保货币”)进行。
第6条 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
在任何情况之下,根据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赔偿总额都不得超过_________(“担保额”),除非根据通则第29条,经担保权人请求,在不超过_________(“备用担保额”)的数额的条件下,这一数额才得以增加,并且,在通过第30条所规定的情况下应予减少。
第7条 保险费
在担保期限,担保权人应向多边机构以担保额的_________%加上备用担保额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险费。
第一年度的保险费应是_________(数额),并应在合同日期支付。以后的年度保险费应在合同日期周年或在此之前支付,并且,应根据这类保险费日期生效的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计算。
第8条 会计原则
就本合同而言,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或有关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应根据_________(国名)所公认的会计原则编制。
第9条 违约期限
就违约担保而言,通则第9条(b)款所指定的期限应是担保权人就不执行或违约求偿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序之后的_______年。
第10条 担保确定性申请表的保证
担保权人理解,多边机构缔结本合同的依据是作为附表b附于本合同之后的担保确定性申请表中的信息和陈述。
担保权人表示并保证,在其签署本合同之日,这类信息和陈述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准确的和完全的;但是,这一保证不得扩展到有关预测和估计的错误,如果:
(1)在上述日期,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都不知道这类错误,或者,即使他们十分谨慎行事,也不可能知道这类错误;并且
(2)当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知道这一错误时,担保权人迅速向多边机构通报。
第11条 仲裁
在与通则第3.1节所规定的限制相一致的情况之下,有关各方之间产生于本合同或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端都应根据通则第3条所指定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程序应在_________(城市和国家)进行。
第12条 地址
下列地址应是为通则第6条的目的而规定的:担保权人:__________,多边机构:______________。
第13条 生效
本合同应在合同日期生效。
有关各方,通过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以其各自的名字,签署本合 以资证明。
担保权人(盖章):_________ 多边机构(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关于担保协议书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_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与____________公司签订的《______________合同》;
2.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合作合同》;(其中乙方占____%)
3.甲方为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向________银行借款________万元(合同编号为________)提供了担保。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一、乙方愿意为上述担保中的________%部分(即________万元)提供反担保。
二、如______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则首先由甲方处置《合作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名下的经营利润,如该处置仍未填平甲方的损失,则乙 ……此处隐藏4442个字……托 人: (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电 话: 传 真:
担 保 人: (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电 话: 传 真:
鉴于:
1.甲方拟与 (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签订合同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 拟借款金额为(小写) (大写) ,借款期限 ,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应甲方请求为其向贷款银行提供借款担保,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据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在甲方遵守本协议各项约定条款并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确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并取得借款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 关于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为乙方接受和认可的反担保,其反担保措施为以下一种或数种形式 :
(1)以甲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甲、乙双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2)以第三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第三方与乙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3)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自然人)与乙方签订不可撤消的、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合同。
(4)其他方式。
甲方应承担办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对抵押物/质押物进行保险、公证和律师见证)产生的一切费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
(1)甲方承诺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 %的风险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大写) ,付至乙方指定账号。
(2)乙方在取得甲方已还贷或甲方还贷款已存于还款账户的相关证明的次日,将保证金返还给甲方或按约定划到还款账户充抵甲方部分贷款。
(3)如果甲方未按时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有相应证据证明甲方将会发生预期违约,乙方有权随时动用保证金减轻乙方的代偿责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偿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股权持有方式:
第三条 担保费用及其他费用
1.担保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以乙方承担的担保金额为基数,按照年费率 %收取,共计(小写) (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证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有权收取担保费并将其归乙方所有。如果因甲方和贷款银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无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证合同无效,该担保费不予退还。在甲方或反担保方提前违约或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担保费不予退还。
2.其它费用:
乙方进行代偿或诉讼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实施甲方和/或第三方的抵押/质押等风险控制措施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
第四条 甲方之保证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甲方具有签订和执行与贷款银行的借款合同及本协议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4.甲方对向贷款银行和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5.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不存在任何潜在的争议。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因为其提供借款担保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
7.甲方保证认真、及时、充分地履行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本协议。
关于担保协议书10甲方(债权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债务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原欠 公司人民币贷款本金 元及其利息未偿还,后 公司将该债权转至甲方名下。
为担保该债权之实现,乙方得甲方同意,自愿将其两处物业转让甲方,故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让与担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担保物
乙方用作让与担保的标的物为两处写字楼中 个单元 平方尺物业(后附位置图及权属合约)。
1. 写字楼 个单位共 平方尺(其中四楼10个单位A、B、C、
D、E、F、G、H、I、J座共 平方尺;九楼8个单位A、B、C、D、E、F、I、J座共 平方尺;十二楼3个单位B、C、D座共 平方尺);
2. 写字楼 个单位 平方尺(即六楼11个单位D、E、F、G、H、I、J、L、P、Q座 平方尺)
第二条 产权之移转
基于前述乙方物业现仍挂在 名下,乙方负责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办理更名手续,转至甲方名下。
第三条 债务履行再展期
上述担保物业暂不作偿还贷款处理,在本让与担保合同签订后 个月内,若乙方履行债务完毕,甲方应当将该物业返还乙方;若其未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债务,则甲方有权处分该物业并优先受偿。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包括未履行)前,乙方须自行妥善保管担保标的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享有该担保物收益。与此同时须保证担保物完好无损并接受甲方检查。
2.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前,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出租)处分该担保物。
3.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之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权利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再提供相应之担保。乙方不提供担保的,甲方可以提前拍卖或者变卖让与担保物并优先受偿。
4.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或担保物未作清偿前,乙方所欠甲方前述贷款不停止计息。
第五条 风险承担
本合同担保物未作清偿或为甲方实际占有前,担保物之意外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担保物之处置
本合同签订后 年之债务履行再宽展期届满后乙方未履行债务的,乙方同意甲方聘请有关评估鉴定部门对担保物进行估价,并由甲方优先受偿,乙方放弃对该甲方聘请之评估部门及评估价的异议权。乙方也可得甲方同意以物抵价。担保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包括费用)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清偿。
第七条 费用负担
甲方就本合同担保物优先受偿前,该担保物所生或所涉一切税费等概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八条 其他
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包括未履行)前,乙方出现解散或破产之情形,本合同担保物不列入清算范围,其时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担保物。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